LANDMARK GLOBAL — 网站隐私声明(亚洲版)

最近更新:2026 年 9 月 10 日
 

Landmark Global(下称 “LG”、“我方” 或 “我们”)尊重您的隐私权,并力求按照本声明(下称《隐私声明》)所载的处理规则,以合法、合乎道德且透明的方式保护您的隐私。

Landmark Global 仅设有一个网站用于开展其全部全球业务。因此,依据您所处的地区,适用于中国、中国香港或新加坡的补充声明可能对您适用。

本《隐私声明》适用于我们收集、处理、存储、保护以及披露个人数据的相关操作,该等个人数据,系您访问我方亚洲网站https://landmarkglobal.com/cn/zh/ 时(无论您是以何种方式访问本网站,包括您通过本网站的 “联系我们” 页面与我方取得联系),由我们收集或由您主动向我们提供的数据。

本《隐私声明》适用于在我方网站使用过程中收集和处理的个人数据,无论您身处哪个国家,亦不论您所处国家的适用法律如何。针对部分特定国家,另有专项说明,详见下文补充声明。

若您向我方提供其他自然人的个人数据,则您应保证已向该数据主体告知本《隐私声明》;并且,如果部分数据的处理需要取得数据主体同意,您已经就 LG 开展该等数据处理取得该数据主体的相应同意。

目录

  1. 我们可能处理的有关您的数据
  2. 我们如何收集有关您的个人数据
  3. 我们如何使用您的个人数据
  4. 您个人数据的披露
  5. 查阅及更正您的个人数据
  6. 外部链接与第三方数据收集
  7. 数据安全
  8. 隐私声明的修订
  9. 联系信息
  10. 面向亚洲(中国、中国香港及新加坡)数据主体的补充声明

1. 我们可能处理的有关您的数据

除非适用法律另行作出定义,本《隐私声明》中使用的“个人数据”和“个人信息”是指可用于识别自然人身份,或者能够合理关联到某一自然人的信息,例如全名、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地址、商务联系信息以及 IP 地址,或者其他可识别身份的计算机/浏览器信息。对于经匿名化处理后已无法再用于识别自然人身份的数据,LG 不将其视为个人数据。

如您访问本网站,我们会收集和使用您提供的以及与您(下称“网站用户”或“数据主体”)相关的多种类型的个人数据。下文列明了我们在此场景下收集和使用的个人数据类别及类型:

  • 网站用户在本网站主动填写提交的信息,例如通过联系表单、订阅更新通知、以及不定期问卷/调查所提交的信息,其中可能包括:
    • 联系信息(全名、电子邮箱地址、电话号码)
    • 公司名称以及公司业务情况与消费行为说明(即:所寻求的服务类型)(如该等内容属于个人数据)
    • 订单编号
    • 在联系表单和/或调查问卷的空白输入栏中填写的其他个人数据
  • 技术信息:包括用于将您的计算机接入互联网的互联网协议(IP)地址、浏览器类型及版本、时区设置、浏览器插件类型及版本、操作系统及运行平台。
  • 您与本网站交互的详细记录:包括完整URL(统一资源定位地址);进入、浏览以及离开我方网站的点击流(含访问日期与时间);您查看或检索过的产品;页面响应时长、下载错误、特定页面的访问时长;页面交互信息(例如滚动、点击以及鼠标悬停);离开页面所使用的浏览操作方式;以及您拨打我方客服热线所使用的电话号码。
  •  

2. 我们如何收集有关您的个人数据

我们通过多种方式收集您的个人数据,收集途径包括:

  • 直接交互。您可通过填写本网站上的联系表单,或以电话、电子邮件及其他方式与我们沟通,从而向我们提供您的相关信息。其中包括您查询包裹物流、订阅新闻通讯、执行搜索、使用社交媒体功能以及在本网站填写调查问卷时所提供的信息。
  • 自动化技术或间接交互。当您与我们的网站进行交互时,我们可能会按照上文所述,自动收集并使用有关您设备、浏览行为及浏览习惯的技术信息。我们会通过 Cookie 以及其他同类技术收集该类信息。

     

3. 我们如何使用您的个人数据

LG 可在本网站运营范围内收集并使用您的个人数据,用于展示本网站、向您提供资讯、产品、服务,并响应您所提出的支持请求。具体而言,我们处理个人数据的目的包括:

  • 向您提供您所索取的资料,处理并答复您的疑问及咨询;
  • 协助我方为客户设计、定制并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引导您找到最贴合自身需求的解决方案,并就我们的产品与服务向您作出建议和推介;
  • 如果您已订阅此类通讯推送,则通过电子邮件向您发送更新消息、电子通讯以及有关我们网站、产品和/或服务的资讯;
  • 通过(不定期)问卷调查评估客户满意度与使用体验,最终提升我们的服务质量;同时支持您使用本网站的交互功能、社交媒体功能以及其他类似功能;
  • 执行我方《使用条款》以及本《隐私声明》,确认、行使并维护我方各项权利,包括在法律诉讼程序中进行权利抗辩;
  • 遵守法院命令、执法机关请求、监管机构问询以及其他法定要求;
  • 确保能够针对您本人以及您所使用的计算机,以最佳效果展示我们网站的内容;
  • 管理本网站并开展内部运营工作,包括故障排查、数据分析、测试、研究、统计以及调研;
  • 评估并分析我们向您及其他用户投放广告的实际效果,并向您推送相关广告;
  • 保护本网站、各关联主体、员工以及业务运营;
  • 筹备并实施合并、资产剥离、业务架构重整、组织重组、解散,或者出售、转让我方部分或全部资产的其他交易。

 

LG 亦可能会处理网站用户的个人数据,以实现您提交该等数据时所希望达成的用途,或是数据收集当时所载明的使用目的。

 

4. 您个人数据的披露

LG 仅为实现上文所列一项或多项目的而共享您的个人数据。在此前提下,我们可能会将您的个人数据共享给以下主体:

  • 第三方服务提供商:包括用于为本网站、产品和/或服务提供支持的信息技术服务商、分包商以及供应商。如其履行职责确有需要时,您的个人数据亦可被传输给该等第三方服务提供商。在此情形下,该等服务商仅可按照 LG 的指示以及适用法律的规定来处理您的个人数据。
  • Bnode 集团成员,即其最终控股公司、下属子公司以及我方关联公司。
  • 在发生合并、资产剥离、业务重整、组织重组、解散,或是我方部分或全部资产发生其他出售或转让时(无论该交易属于持续经营状态下的资产处置,还是破产、清算或类似程序中的处置;且我方所持有的个人数据属于被转让资产之一),受让方或其他权利承继主体。
  • 监管机构、政府机关、执法部门或法院:目的是遵守法院命令、法律或法定程序(包括答复政府或监管机构提出的各项要求),或是主张、行使及维护我方权利。
  • 其他企业与机构:依据适用法律,出于网络安全、防范欺诈的目的,保护我方业务、员工、客户或其他人员的权利、财产及人身安全。

 

未经您同意,LG 不会将您的个人信息提供给外部第三方,供其开展市场营销。LG 要求所有信息均须按照适用法律进行处理。

 

5. 查阅及更正您的个人数据

您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至privacy@landmarkglobal.com,来查阅、复核、更正以及修改您的个人数据。若您希望退订营销类通讯推送,请发送邮件至privacy@landmarkglobal.com,或在相关邮件内点击 “取消订阅”。依据适用法律的规定,您可能还享有更多权利。有关详情,请查阅下文适用于您所属司法管辖区的相关补充声明,确认是否享有额外权利。

 

6. 外部链接与第三方数据收集

本网站可能包含指向外部第三方网站、插件、服务、社交网络或应用程序的链接。点击该类链接或者启用相关连接,可能会使该第三方收集或共享与您有关的数据。

敬请留意,该等第三方拥有其自身的隐私政策,建议您仔细阅读其隐私政策。我方无法控制该等第三方网站或服务,对于其隐私政策以及数据处理活动,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 数据安全

对 LG 而言,保障您个人数据的安全至关重要。我方采取了物理、电子以及管理层面的防护措施,用以保护您的个人数据。在通过公共网络传输的过程中,我方对您的数据进行加密处理,以保障数据传输安全。但遗憾的是,不存在能够实现百分之百安全的数据传输或存储系统。

如果您有理由认为您与我方之间的数据交互已经不再安全,请立即按照下文 “联系信息” 章节的说明通知我方。此外,我方郑重提示,通过社交媒体渠道提交个人数据时务必谨慎,因为社交媒体的其它用户有可能能够查看该部分信息。

如您对个人信息的安全性存有疑问,请发送邮件至privacy@landmarkglobal.com与我们联系。

 

8. 隐私声明的修订

我们会定期对本《隐私声明》进行复核审查,并于必要时予以修订和完善更新。请您定期查阅本隐私声明,留意更新内容;在本《隐私声明》作出修订之后,如您继续使用我方网站,即表示您知悉并接受修订后的版本。

 

9. 联系信息

如您针对本《隐私声明》以及我方的隐私处理做法有疑问、意见或相关请求,请发送邮件至:privacy@landmarkglobal.com。

 

10. 面向亚洲(中国、中国香港及新加坡)数据主体的补充声明

a. 适用范围

若您从中国、中国香港或新加坡访问本网站,或者您的情形需要适用中国《个人信息保护法》(PIPL)、中国香港《个人资料(私隐)条例》(PDPO)以及新加坡《个人数据保护法》(PDPA),则本补充声明对您适用。

b. 数据控制者/当地代表

各司法辖区对应的责任数据控制者或当地代表各有不同,相关详情如下:

中国 

数据控制者:领动(北京)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藏经馆胡同17号1幢C区二层C201室

中国香港 

数据控制者:Landmark Global Asia Pacific (HK) Limited

注册地址:香港葵涌葵昌路8號萬泰中心8樓

新加坡 

数据控制者:Landmark Global Singapore Solutions Pte. Ltd 

注册地址:9 TAMPINES INDUSTRIAL DRIVE, #03-01, SINGAPORE 528543

c. 联系信息

如您对本《隐私声明》存有疑问或顾虑,或者希望行使与您个人数据相关的各项权利,请通过电子邮件联系我们:privacy@landmarkglobal.com。

d. 数据处理的目的及法律依据

针对上文所述目的(参见第3章 “我们如何使用您的个人数据”)开展的个人数据处理,依据相应司法管辖区所适用的法律基础进行,具体说明如下:

中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 同意是处理个人信息的主要依据。视具体情形,在适用法律认可的有限情形下,LG 也可依据履行合同之必要性、法定义务、公共利益或合法利益开展个人信息处理。

• 处理敏感个人信息、进行跨境传输、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公开披露个人信息以及通过自动化决策开展个人信息处理,均需要另行取得单独同意。

•  LG 在处理敏感个人信息或者跨境传输个人信息之前,将进行个人信息影响评估。

 

中国香港(《个人资料(私隐)条例》)(PDPO)

• LG将依照六项资料保障原则来处理个人资料:即合法及公平收集原则、目的限定原则、资料准确原则、资料安全原则、公开透明原则、查阅与更正原则。

• 若使用用途发生变更,超出原始收集目的,则需要取得用户同意。

 

新加坡(《个人数据保护法》)(PDPA)

• LG 可依据同意、视为同意、或《个人数据保护法》(PDPA)项下的例外规定进行数据处理,包括该法案明确规定的情形下适用的业务优化例外以及合法权益例外。

e. 跨境传输

由于 LG 开展全球化运营,为了提供本网站及相关服务,个人数据可能会在不同国家之间进行传输。适用于中国、中国香港以及新加坡的数据防护措施说明如下:

中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 在中国境内收集的个人信息将在中国境内存储。如需向境外传输,仅可在适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通过以下一项或多项机制向境外传输:(i)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开展的安全评估;(ii) 向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备案的标准合同;(iii) 经认证机构开展的认证;(iv) 法律法规所允许的其他条件。

中国香港(《个人资料(私隐)条例》)(PDPO)

•《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33条对跨境数据传输作出了限制,但截至本《隐私声明》发布之日,该第33条尚未生效。尽管如此,LG 承诺对源自中国香港的数据传输采取适当的合同、技术以及组织层面的防护措施。

新加坡(《个人数据保护法》)(PDPA)

• 个人数据向新加坡境外进行跨境传输时,仅可向具备同等保护标准的国家或接收方进行跨境传输,或者通过合同安排确保数据得到充分保护的情况下方可跨境传输。

f. 数据留存

适用本《隐私声明》中所述的通用留存规则。当个人数据已不再为实现其收集目的所必需时,该等个人数据将予以删除,但须遵守法律、监管规定以及索赔保全方面的留存要求。

• 中国(《个人信息保护法》):LG将遵守适用法律及监管要求,按照实现处理目的所需的最短期限内留存个人信息。

• 中国香港(《个人资料(私隐)条例》)(PDPO):除法律许可或强制要求之外,LG 留存个人资料的期限不得超出收集该资料的原定目的所需时间。

•新加坡(《个人数据保护法》)(PDPA):当出于任何商业或法律目的不再需要留存个人数据时,LG 将停止留存该等数据,或者去除可识别自然人的关联信息。 

g. 您的权利

除第 5 章(“查阅及更正您的个人数据”)中所提及的权利以外,依据您所在地适用的法律,您还可享有以下权利。下述权利的行使须受适用条件及例外规定的约束。

中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 查阅个人信息并获取副本;

‑ 更正个人信息;

‑ 删除个人信息;

‑ 限制或者拒绝处理个人信息;

‑ 请求个人信息可携带权;

‑ 撤回同意;

‑ 要求对自动化决策作出说明;以及

‑ 在自然人离世之后,在《个人信息保护法》许可的范围内,可由近亲属行使相应权利。

中国香港(《个人资料(私隐)条例》)(PDPO)

‑ 查阅个人资料;

‑ 请求更正个人资料。

新加坡(《个人数据保护法》)(PDPA)

‑ 查阅个人数据;

‑ 请求更正个人数据;

‑ 在《个人数据保护法》框架下撤回同意;

‑ 在《个人数据保护法》相应条款生效之后,行使个人数据可携带权。

 

您可发送邮件至privacy@landmarkglobal.com提交权利行使申请。我方在答复之前,可能会核实您的身份并要求您补充提供相关资料。

h. 儿童

本网站并非面向儿童,也不以儿童为营销对象。本隐私声明所述的一般儿童隐私处理方式适用于此情况。

j. 投诉/监管机构

对于您可能存在的任何疑虑,我们恳请您优先与我方联系以寻求解决方案;但您亦有权向您所在地的监管机构提出投诉。如条件允许,请在向监管机构投诉之前先行通过privacy@landmarkglobal.com与我方沟通。

• 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CAC)

• 中国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PCPD)

• 新加坡:个人数据保护委员会(PDPC)